一、申请资料
(一)借款人有效身份证明(校验原件)
(二)贷款结清证明(原件1份)
(三)抵押《房地产权证》及《共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校验原件)
二、收费标准:不收费
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借款人到贷款银行结清贷款余额后,开具标题为:“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结清证明或解除担保函(商业贷款,由银行出具结清证明或解除担保函;公积金贷款可由贷款银行出具也可以直接在办理注销的窗口打印,组合贷款需,分别开具公积金、商业贷款结清证明)
第二步:借款人持有效身份证明、结清证明或解除担保函、抵押房地产权证(共有权证)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大厅47-49号窗口办理注销业务
第三步:借款人持担保公司出具的相关资料到房屋产权登记机构办理抵押权注销手续